佛山市委保密办、佛山市国家保密局既是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又是市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机构,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,上级及市委、市政府,上级及市委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决定、指示。
2、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或地方行政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。
3、制订我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向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。
4、制定或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保密制度,负责有关保密法规、规章的宣传。
5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我市党政机关、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,监督检查《保密法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实施。
6、组织开展我市的保密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查。
7、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生的泄密事件进行查处,参与或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,组织有关部门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。
8、组织、指导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制订我市宣传教育工作计划,编印保密宣传材料,审定宣传教育的内容。
9、制订我市保密干部和经管国家秘密人员、计算机网管人员的保密培训计划,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保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。
10、制订我市保密技术发展规划、措施并组织实施,根据上级保密组织制订的保密技术装备配置标准,督促有关部门配备。
11、承办上级及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业务联系电话(传真):(0757)83320599
电子信箱:fsbmj@foshan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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